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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生活報 | 台北編輯部 編輯報導 | 2024.11.11 | 食藥署公布了112年度十大違規食藥廣告名單,提醒消費者在選擇產品時要謹慎,切勿輕信廣告內容。這十大違規廣告涉及的產品包括「A.H.A關捷挺固立」、「諾貝爾獎Dr.穆拉德懾護威膠囊」、「關速樂多國專利新希望強效關鍵組」等,均因廣告內容誇大或不實而受到處罰。 根據食藥署的公告,這些廣告大多涉及醫療效能,違反了相關衛生規定,並已依法裁罰。其中,藝人郭子乾代言「A.H.A關捷挺固立」的廣告聲稱能「擺脫骨關節問題、全台最強的補股造肌靈活配方」,該產品因此累計被裁處新臺幣1,978萬元,成為此次名單中的最高罰款,再次引發知名藝人代言商品違規食藥廣告問題。 112年違規廣告裁處代言人情形,根據食藥署許朝凱表示:代言「專利健骨複方」的藝人郭子乾因食品廣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2項,裁罰60萬元;作為代言人的姚芝縈、楊麗菁、江宏恩、盛竹如等人,則是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,各別都被裁罰4萬元。 根據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28條規定,若食品廣告涉及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,罰鍰可在4萬元至400萬元之間;若涉及醫療效能,則可處60萬元至500萬元的罰鍰。化妝品廣告則依據《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第10條,若涉及虛偽或誇大,罰鍰範圍為4萬元至20萬元;若涉及醫療效能,則可處60萬元至500萬元的罰鍰。此外,根據《藥事法》第69條規定,非藥物不得標示或宣傳醫療效能,違者可處60萬元至2,500萬元的罰鍰。 食藥署的這項公告旨在保護消費者的權益,並提高公眾對於食品與藥品廣告的警覺性。消費者在選擇產品時,應該多加留意廣告內容的真實性,避免因誤信廣告而影響健康。食藥署也呼籲業者遵守相關法律規範,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與合法性,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。 |